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勤务辅警岗位,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60名,安排在勤务辅助岗位。详见《桂平市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30日-2005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 高中(含中专以及相当于高中)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为现役军人的;
9.为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考试(特殊职位)→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特殊职位)、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
(二)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三)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3年3月31日起,可通过桂平市公安局“桂平公安”(微信号:ga0775)等官方微信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报名咨询电话:0775-3380800;
2.报名地点:桂平市公安局政工科(桂平市西山镇人民东路118号)。
3.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填写提交《桂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桂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重点考察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以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提供)。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三天内在“桂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成绩视全体考生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线。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笔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特殊专业技能要求的职位需进行专业考试(具体见职位计划表)。体能测评及笔试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者的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面试
一般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3考官,面试不计分数,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2名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